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特发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急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严峻形势,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具体要求,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二、全力健全组织体系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各级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应尽职责。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阵地开展防控工作,做到履职尽责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
三、充分发挥组织优势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组织动员本地区本单位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建立跨县、乡镇(街道)和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整全县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卫健系统作为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团结带领医疗卫生战线的广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尽最大努力抓好疫情防控,开展医疗救治。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应急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车站、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人员管控。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排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重视统筹调动区域内各方力量资源,加强对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特别是做好武汉等疫区来德昌人员的摸底防控。机关、学校、“两新”组织等各领域的党组织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领导带头严格履职
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落实。要深入防控第一线,在人员信息、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等方面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接受特殊考验。
五、党员突出率先垂范
全县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要贯彻落实落细相关规定要求,约束好自己和身边人,带头移风易俗,疫情防控期间要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活动。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散播谣言造成群众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和纠正;要自觉带头不办酒席、不宴请宾客,不参与各种聚会、不去公共娱乐场所,不捕杀、贩卖、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要积极参与对疫区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的防控工作,带头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外出自觉配戴安全口罩,积极参与党组织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六、严明政治纪律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坚决支持打击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口罩等医疗用品价格的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态度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不力特别是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