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东风路76号德昌县人民医院
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属于II类射线装置),电压125kV、电流1250mA,用于静动脉穿刺、肿瘤介入治疗、动脉栓塞和血管造影等,年最大曝光时间为400小时;将温馨病房1层西药房隔断改建为DSA机房、操作间、设备间、清洗间和污物暂存间。
医院已于2017年9月委托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了《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取得了省环保厅的批复“川环审批[2017]261号”,开工时间2017年10月,竣工时间2018年1月,调试时间2018年3月。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中一致。无重大变动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X射线曝光时使空气电离产生臭氧,通过排风系统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辐射: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污染物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曝光时产生的X射线。工作场所分区管理,医生通过穿戴铅防护服、戴铅眼镜等进行屏蔽,机房外侧通过墙体、铅窗和防护门进行屏蔽。机房安装了门灯联锁、辐射警示标志等,配备了个人铅防护服、个人计量片及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四川省辐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正常工作时,周围环境的X-γ辐射剂量率所致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人员20mSv/a剂量限值,且低于职业人员5mSv/a的管理约束值。公众区域的X-γ辐射剂量率所致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1mSv/a剂量限值,且符合公众0.1mSv/a的管理约束值。
辐射防护设施的防护能力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围辐射水平满足凉山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凉环函[2017]77号)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对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对照核查结果如下:
(1)、本项目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满足“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的建设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不存在重大变更。
(4)、治理完成了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验收组认为:医院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德昌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21日
验收意见全文见附件1: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项目验收意见
验收监测报告全文见附件2:德昌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装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办法全文见附件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